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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条例
2014-05-15 08:07   审核人:

一、学校中专学生奖学金评定条列

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,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,激励学生奋发向上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条列。

(一) 奖学金的等级、金额及发放范围:

学习成绩

体育

成绩

操行

等级

发放范围

占班人数%

奖学金金额

考试科

考查科

每科≥90分

每科优

5%

300元

平均≥90分

每科良

10%

200元

每科≥85分

每科良

15%

100元

优秀

每科≥90分

每科及格

及格

及格

不限人数

60元

考查科及体育成绩分级:(优:X≥85,良:75≤X<85,及格:X≥60)操行等级分级:(优:X≥90,良:75≤X<90,及格:X≥60)

(二) 实施办法:

1、申请程序:每学期的第一周,由中专班级辅导员根据上学期考核情况,评选出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,并按照要求填写《学校中专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,同时提供《学生操行记录》中关于该生操行等级评定汇总表的复印件,有教务处盖章的获评学生上学期各科成绩单作为佐证材料,一并报送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审核,然后呈送主管领导审批;由财务处发放奖金。

2、中专学校奖学金每学期评定、发放一次,办理申请评定时间原则上为每个学期开学后前4周完成,逾期者不再受理。

3、同一等级奖项额满后,不能增加名额,但允许顺延至下一奖项,直至三等奖额满为止;

4、分数、名额达不到该等级奖项的,该等级奖项空缺,空缺的数额依次加入下一档次的名额,直至三等奖奖项额满为止;

5、学生干部(包括班团干部、学生机构干部、科任组长、宿舍舍长等)称职者允许在学业考试或考查科其中一科加入10分。

(三)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扣回奖学金:

1、因各种原因受通报批评者,扣回一个月奖学金;

2、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,扣回全学期奖学金

(四) 中专的 “优秀学生”、 “优秀班干部”评选条件:

1、每一学年评选一次;

2、基本条件为:具备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学金的资格之一,操行优秀者;

3、其他条件参照中专学生手册P25、26页的评选条件。

二、学校大专学生奖学金条列

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,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,激励学生奋发向上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条列。

(一) 奖学金的等级、金额及发放范围:

学习成绩

发放范围

(综合测评成绩班级的排名)

奖学金金额

考试科

考查科

平均≥85分

单科≥80分

每科≥80分

综合测评成绩班级前10%

1500元

每科≥80分

每科≥75分

综合测评成绩班级前15%

1000元

每科≥75分

每科≥75分

综合测评成绩班级前20%

600元

优秀

每科≥90分

每科≥60分

班级前20%

400元

发放名额说明:例如某班级人数为100人,则申请一等奖资格名额为班级综合测评前十名者(100*10%=10),其他依次推算。

(二) 实施办法:

每年秋季开学后的第一周,由辅导员根据学年考核情况,评选符合申请奖学金条件者,填写好《学校大专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和班级综合测评表(电子版),交由系部奖助贷工作小组审核评定,之后报送学生处复审,再报主管领导审批;

大专学校奖学金的申请受理、办理评定时间原则上为每个学年度秋季开学后前4周完成,逾期者不再受理。

分数、名额达不到该等级奖项的,该等级奖项空缺,空缺的数额依次加入下一档次的名额,直至三等奖奖项额满为止。

(三)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扣回奖学金:

1、因各种原因受通报批评者,扣回一个月奖学金;

2、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,扣回全额奖学金。

(四)大专的 “优秀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条件:

1、每一学年评选一次;

2、基本条件为:必须具备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学金的资格之一,操行优秀者;

3、其他条件参照大专学生手册P38、39页的评选条件。

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

二0一四年五月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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